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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事野生植物采集、销售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办理《野生植物经营利用许可证》,这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》的强制规定。未取得许可证擅自经营的国家级保护植物,可能面临最高违法所得10倍的罚款。
需要采集、加工、销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制品的情形均需办证,具体包括药材收购、盆景栽培、生物科研等二十余种经营类型。值得注意的是,人工培育的珍贵野生植物品种(如人工种植的雪莲、石斛等)同样纳入监管范围。
特殊提醒:涉及跨国贸易的企业,需要额外取得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的进出口许可文件。
关键细节:运输证明需具体到单株植株编号,同一批次的货物必须对应同一运输许可编码。
经验分享:建议在每年1月准备申报材料,避开资质审查高峰期。曾有企业因选择在年底申报,导致审批周期延长至8个月。
Q:人工种植的兰花需要办证吗? A:2021年新版名录将兰科所有物种纳入二级保护,即便是大棚培育的兰花也需办理《采集证》和《经营证》。
Q:许可证过期如何续期? A: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交续期申请,需重新提供近三年的经营台账和生态补偿金缴纳证明。
法规更新提示:2024年起实行电子标签管理系统,所有经营实体必须在产品包装加贴可追踪的防伪二维码。